前阵子看了个帖子,是一个律师写的,其中有一段给我印象很深刻。楼主说,他觉得律师工作的精髓就是出卖时间。别人没有时间去收集证据,没有时间去写资料,没有时间去跑腿,没有时间去扯皮,诸如此类,律师去做。这些琐碎而麻烦的事情,其实一般人都做得了。只是很多人又懒又怕烦不愿意去做,于是就委托给律师去做。当然,律师也只是普通人,普通人不愿意做的事情,他们也不见得热衷去做。所以他们自然要收取高昂的律师费,否则怎么对得起这些烦琐的工作。他将这一大实话去告诉那些家庭条件貌似不是很好的当事人,这样可以省下大笔律师费,结果人家毫不领情。
话说,任何工作不都是在出卖时间么。同样的时间做不同的事情,收益自然是不同的,所谓“时间就是金钱”。把个人的价值换算到单位时间中,也就知道自己值多少钱了。比如说我自己,公司经常有些大家不愿意做但是老板又觉得很重要的事情,最后大家踢皮球踢来踢去踢给老板,老板又不会亲自去做,自然又丢给我。虽说我也经常因为这些成堆烦琐的事情而搞得非常郁闷,但是一想到其他时间,我还可以轻松地看个帖子回个微博,平均到单位时间内,自我感觉这点工资也还可以。再联想到“养兵千日”不也就“用在一时”么,于是就算再焦头烂额的事情,我也能淡定了。 继续阅读 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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